哥一回来,我马上告诉他,明天,最晚明天一定把规费送到警署。”
“这还差不多。”
刘大山满意地直起身,脸上的凶悍瞬间收起,换上一副似笑非笑的表情。
他摘下头上的警帽,反过来拿在手里,像托着一个钵盂,走向门口另外几个站着的莺莺燕燕。
“老规矩,一人一块,讨个彩头,保佑你们平平安安做生意。”
女人们似乎早已习惯,虽然眼神里闪过一丝不情愿,但还是纷纷从手袋、旗袍开衩处摸出皱巴巴的纸币,塞进刘大山的帽子里。
一块钱,对于月薪一百一十块的普通警员来说,不是小数目。
刘大山这一圈下来,帽子里已经有了厚厚一沓,怕是抵得上他一个月的正经薪水了。
这些钱,大部分要上交,但经手的人,总能刮下一层油水。
这就是规矩。
这时,那些女人的目光好奇地落在了沈峰身上。
他年轻,面容俊朗,带着一股与这环境格格不入的青涩和正气。
“山哥,这位阿Sir好面生啊,新来的?”
第一个女子问道,目光在沈峰脸上打转。
刘大山把帽子戴回头上,拍了拍鼓囊囊的口袋,介绍道。
“是啊,我新搭档,沈峰。你们以后眼睛放亮一点,阿峰哥是警署的红人,蓝刚探长都点名表扬过的,别得罪了啊。”
“哎呀,原来是沈警官,失敬失敬。”
女人们七嘴八舌地招呼起来,眼神更加大胆。
沈峰感到脸颊有些发烫,只能微微点头,算是回应。
这种场合,他实在不擅长应付。
离开“夜莺”一段距离后,刘大山从口袋里掏出那叠钞票,动作熟练地分成大致相等的两半,将其中一半塞向沈峰。
“喏,拿着,你那份。”
沈峰下意识地后退半步,摇了摇头。
“山哥,这……不合规矩吧?上面明令禁止我们私下收这种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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