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九(2 / 4)

不是荀科长的下酒菜,就算自己清醒之时,打架,他也不是大块头的荀科长(荀科长个虽一米七五,但却重达一百六十几斤)的对手啊。虽醉,杜里仁也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杜里仁三天两头的在红卫广场上,发着酒疯,大声武气、吵吵闹闹地骂人玩儿,愣是把自个儿的名声,搞得臭名昭著的了。

杜里仁原本长得就其貌不扬的,现如今,他成天价又是酗酒、又是发着酒疯的,跑到红卫广场上去,大声武气地骂骂咧咧地(因在红卫广场上小声地骂人,荀科长肯定听不见呐,此亦为杜里仁酒醉肚里明的又一佐证)。杜里仁终于把自个儿的名声,送到了臭名昭著的地步了。

在洪江厂原本就男多女少的状况下,离过婚的、其貌不扬的,整天发着酒疯的杜里仁,在洪江厂,自是彻彻底底地找不到老婆了。

不过,各位看官若是就此以为,杜里仁从此,便再也很难找着老婆了,那可就大错特错啦。

杜里仁在洪江厂里,是找不着老婆了。不过,并不妨碍他在当地找老婆啊。

杜里仁是洪江厂的工人,那是当地姑娘眼里的香饽饽啊。对于当地的姑娘来说,只要是洪江厂的工人,不管是好工人还是坏工人,反正有钱就行。

这不,杜里仁的老婆再婚后,仅过了不到半年的时间,杜里仁就又带回了个当地姑娘。

杜里仁带回的这个姑娘,比他的前任老婆廖碧琼,要年轻许多,据说还不到十八岁。且该姑娘的长相,也不比他的前妻差。都是一枝花产地出产出来的姑娘嘛。

杜里仁带回的这个姑娘,和他同居了不到两个月,便被派出所的警察叔叔,给强行送回了乡下去。

原来,洪江厂人的传说没错,该姑娘确实不满十八周岁。

不满十八周岁,没有达到洪江厂的结婚标准(洪江厂的结婚标准为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不说,连婚姻法规定的女满二十周岁的标准,也没有达到。就连当地姑娘嫁人的土标准,年满十八周岁,都不达标嘞。

该姑娘没有达到三重标的(厂标,国标、本土标)的婚龄,和杜里仁自是也没扯结婚证了。那时尚没有同居啦、试婚啦等等说道。所以,在那时,杜里仁和姑娘的同居行为,虽不属于搞破鞋的范畴(男未婚,女未嫁嘛)但却属于耍**地行径了。

洪江厂革命群众,见不得杜里仁与小姑娘没结婚就公然住在一起的**行为。有人就到保卫科去举报了杜里仁的耍**行径。

厂保卫科的人,因恼于杜里仁整日价在红卫广场酗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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