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事,大骂保卫科的人员(杜里仁不仅止于大骂荀科长,还捎带着大骂保卫科的一众人等)。于是,厂保卫科将姑娘送到了派出所。
因姑娘年未满十八岁,被派出所的警察叔叔,强行送回了乡下。
杜里仁因属于耍**的行为,被当地派出所送进了拘留所,关了十五天。
在洪江厂,搞破鞋的人,最多就是在保卫科里,被关两天禁闭。杜里仁是洪江厂搞不正当男女关系的人里面,享受到的最高等的待遇——实实在在地在监狱里,蹲了十五天整。
杜里仁从牢里出来后,是越想越气呀:别人搞破鞋,都从来也没进过监牢呀,老子他妈的带个小姑娘回家,我们是谈恋爱嘞,竟把老子关进监牢里面去了。
可是,将杜里仁送进监狱的,是当地的派出所,并不是洪江厂保卫科。杜里仁一介小老百姓,哪里敢跟派出所作对啊?杜里仁这点道理还是懂得的。前面说过,杜里仁清醒之时,他还是一正常人,他的思维也是正常的思维。尤其他还当过兵,更懂得基本的法理常识,知道不敢跟警察叔叔吊歪。
杜里仁自身的名誉,早被他自己给毁损殆尽了。到监牢里面待过了后,他不仅不思悔改,反而更是破罐子破摔了。其具体地表现就是,他找女人的行为,更加的变本加厉了。
杜里仁从牢里出来后,没过两个月,他又带回了个当地姑娘。
吃一堑,长一智啊。这一次,杜里仁带回姑娘时,谨慎了一些。他这一次带回来的姑娘,年满十八周岁了,达到了当地婚嫁的本土标准。
只是,杜里仁依然没有和该姑娘领结婚证。
杜里仁带回来的姑娘,可不会无偿投入到他的怀抱。姑娘和杜里仁耍朋友同居,那是要有所收获的。也就是说,她要从这个男人身上,捞一些钱滴。姑娘以这种曲线救国的方式,达到改善自己或家里的生活条件的目的。各位想来也明白了,这种方式,其实就是男女二人之间,达成了一种买卖的关系,就有些召妓的意思在里面了。
即使是现在,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那都是耍**。何况乎那个年代呢?
洪江厂保卫科的人,因恼于杜里仁整日价地大骂特骂他们。于是,他们职责所在地,自是不允许杜里仁的这种纯属于耍**地行径,在洪江厂公然存在的。于是,保卫科便将杜里仁带着个十八岁的姑娘同居的情况,又告到了派出所。
该姑娘虽达到了本地婚龄的土标,但该姑娘没有达到国标婚龄。当时的公检法虽被打倒了,但派出所怎么说也还是法律的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