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簪子,出出进进穿的都是麻布衣服。”
叶知秋来自崇尚棉麻的年代,贪图舒服,干活便利,只要不出农场,穿的都是棉麻料子的衣服。林长乐哪里知道她是舒适至上,只当她家底不够丰厚,舍不得穿好的。
那人依旧不评论,继续问道:“叶姑娘住的又如何寒酸了?”
林长乐自恃见过不少深宅大院,尤其看不上成家的住所,“房子比乡下的土坯房稍好那么一点,一进的院子,半闭半敞,五间正房,几间厢房。
有个半亩不到的后园,挖了个塘子,一样值钱的花草都没有,倒种了不少农物。”
那人听了语带轻笑地道:“农户人家能有这样的房子已经不错了。”
“什么不错?”林长乐越说越放得开,用词也随意起来,“男的女的都没成亲,就没遮没拦地住在一起。姓叶的女人行事又随便,从来不避嫌。跟男人眉来眼去,隔三差五凑在一张桌上吃饭。
听说先前家里住了一个姓龚的男人,本来是要入赘的。姓叶的女人嫌他穷,收在家里当了长工。后来不知道怎么跟京城一个姓康的男人勾搭上了,那男人跟她不清不楚地好了几个月,一走就没了消息。
她一心霸着成家的家产,不肯嫁出去。就在姓康的留下的房子里养了几个小白脸,每天好吃好喝地供着。有两个使唤丫头不用,偏装贤良,自己做饭洗衣,浇花除草,下田干活……”
林长乐满肚子男盗女娼,在街上看见一男一女擦肩而过都能想出许多香艳的场面来,加之存心要败坏叶知秋的名声,有的没的,专拣难听的话说。
那边沉默了半晌,又打听了一些情况,将林长乐打发出去。往窗外看了一眼,见围拢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了,自言自语地笑道:“初来乍到,就碰上这样一场好戏,真是让我大开眼界啊!”
随从进门,将屏风拉到一旁立好,在他身边站定。垂手低头,默待指示。
男子回过头来,脸上的笑意也跟着冷下来,沉声问道:“还没打探清楚吗?”
“回主子,人已经回来了,在门外候着呢。”随从恭声回话。
“叫他进来说话。”
“是。”
随从转开了门,将另一个同样装扮的人放了进来。不劳那男子浪费口舌发问,随从二号就一板一眼地禀道:“主子,属下已经打听清楚了。
这方圆百里的田地和山头,都归叶姑娘所有。其中只三成的土地用来种粮,五六成的土地用来种菜养鱼放牧栽果树,余下的一两成或盖屋舍作坊,或是挖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