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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以前,政府收入主要依赖于租税口算,或按土地面积收取、或按人口收取,因为牵涉到千家万户,势必不能任意加派。为了增加政府收入,一批法家就想出来一个好办法,他们说盐、酒这些东西人们不能一日无之,如果实行政府专卖,既可以赚好多钱,又不容易引起人们的反感。于是国家开始对盐、酒等物品实行专卖。
最早对茶实行专卖的是唐代,不过那时候茶还是高档消费品,饮用的人不多,因此收入不多。到了宋代,茶开始步入寻常百姓家,对茶的专卖开始成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财源。
宋代茶叶的主要产区在秦岭、淮河以南,政府在这些地方成立了6个‘榷货务’负责对茶实行专卖。政府规定,茶农所生产的茶叶不得私自出售,一律要卖给政府。政府给茶农的收购款是预先支付的,茶农要为此付20%的利息。收购价格以品质不同差别很大,差的安徽茶15文/斤,好的杭州茶185文/斤,最好的海州茶可达850文/斤。另外,收购时每100斤茶还要扣除25%的“耗茶”,即茶叶缩水后的损耗。
当时生产茶叶的成本是这样的,工人工资是60文/天,4个人工可以生产18斤茶。换句话说,成本是13文/斤。扣除利息和耗茶,低档茶根本无利可图,高档的就赚到了。
政府收购到茶以后有两种销售方式,一是“官鬻”,主要是卖给老外,对金、夏的贸易普通老百姓是不能染指的。
再就是“通商”,卖给商人。商人想做茶叶生意必须首先到东京去交钱,东京也有一个“榷货务”,这个机构是负责收钱的,收到钱以后开具提货单,商人凭提货单到南方的“榷货务”提货。这么做是因为当时使用的货币是钱和帛,运输非常麻烦,政府就把这项工作转嫁给了商人。另外当时地方政府也常常挪用政府款项,此举也避免了这个弊端。
这个称为“入中钱帛”,简称“入中”。
宋朝建立不久就开始和金夏等国打仗,边防军队需要大量粮食,政府又想出一个主意,鼓励老百姓自己把粮食运到边境,驻军收到粮食以后给他们开具“交引”,凭借这个“交引”到东京可以领钱帛,也可以领茶叶的提货单。
这个称“入边趋粟”,简称“入边”。
政策实行以后,很多老百姓都踊跃往边关送粮,拿到“交引”以后他们没有实力做茶叶生意,就把它卖了。这样一来,“交引”就宛如一种有价证券,在东京和各大城市都出现了‘交引’的交易所。
凭心而论,这个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