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的奴隶制(3 / 30)

夏鼎 鼓元吉 28523 字 2021-06-07

裂而死,其它连累致死者不计其数。此后,李斯又被斩,三族被诛。

从云梦睡虎地秦墓的竹简中可知,秦国的赋税较之战国时的其他国家是相当重的。农民除了缴纳田租外,还有军赋等其他名目,以及动辄赀甲赀盾一类变相军赋。田租不但要收取禾稼(粮食),还要收取刍(牧草)、稿(禾杆)。至于劳役更是农民的沉重负担,有所谓“傅”的制度,即男子到一定年龄就须向官府登记服役,秦国的傅籍年龄为十七岁。农民除了服劳役外,还要服兵役,并且要自备行装及费用;被征发修筑某项工程,要担保一年不坏,如未满一年就坏了,则须重修,并不计算服役时间。对于工匠的剥削,则更是前所未有。如:1)“隶臣、下吏、城旦与工从事者,冬作为矢程,赋之三日当夏之二日”。2)“冗隶妾二人当工一人,更隶妾四人当工一人,小隶臣妾可使者五人当工一人”。3)“新工初事工,一岁半其工,其后岁赋功与故等”。凡此种种,莫不表明秦国对劳动力的榨取之精细严密。秦二世胡亥统治时,赋税超过农民收入的2/3;引发了陈胜吴广大起义,秦代建国15年即亡国。

《汉书.食货志》记载了战国初期魏文侯的相国李悝所算的一笔农民收支帐,农夫一家5口,耕田100亩,平均每亩收粮1.5石,共收150石。除去十分之一的租税15石,余135石。每人每月平均吃粮1.5石,全家共吃90石,余45石。每石卖钱30文,共得钱1350文。除去祭祀、庙会用钱300文,余钱1050文,每人穿衣用钱300文,全家共用1500文,还差450文。加上妇女纺织和饲养家畜的收益,全家收支平衡,略有盈余。

秦朝的人民生活水平,有两句话可证:“服囚犯之衣,食犬彘之食。”西汉景帝时的大臣晁错,叙述汉文帝在位时的农民生活状况,也算了一笔帐:农夫一家5口,其中应服徭役的壮男至少2人,一年有几个月不能在家劳动。一家种田不过100亩,收获不过100石。还有送往迎来,吊丧、疾病、养育儿女。一遇灾荒和急征暴敛,就要贱卖农产品和借高利贷,最后只好卖田宅卖子孙来还债。西汉“文景之治”是中国历史上的盛世,农民的生活还不如战国初期,负担比周朝高20倍的秦始皇时代的农民,生活水平就更加低得不可思议了。

“近几十年由于秦简出土,大家对秦的奴隶制有了新的认识,如奴隶在当时是大量存在的,并不像有些人所说的仅是残余而已。从秦简得知,即使在百姓、士伍之类的平民家中,也拥有数量不等的臣妾;官吏、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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