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这种不和谐的声音,钱惟昱当然是立刻派兵扑灭,收缴家产,然后把他们出售的种粮扣留提存。
据说,湖州地方官会来年择地试种一些这批非法种粮,如果确认产量可以达到占城稻,那么官府便以“非法经营罪”处断,如果种出来的产量大减、生长期也比普通占城稻长,那么,便逃不过一个“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种子罪”的罪名。
当然,钱惟昱有绝对的把握,让那些不法地主出售的种粮变成“假冒伪劣种子”。而且,他定的罪名也绝对不会是刚才所述的“非法经营罪”等罪名那么现代化、高大上,而是要披上一层古代化的外衣。
后世f86时代废除了农业税,你当便从此没有从农民头上巧立名目收钱的法门了么?一个被修真主义武装起来的、玩惯了讼棍时代社会法则的人,回到古代何人玩纲常刑名上的小动作,古人还不被玩得********?
然后,淳朴的吴越国农民们便相信了:原来官府垄断官营种子不是为了从庄稼汉身上收钱!是为了打击以次充好的奸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大家都欢欣鼓舞地接受了这个现实,“民不加赋而国用足”。可谓是上承管仲桑弘羊,下启王安石(当然王安石已经没机会了),堪称千古垄断经营富国的典范。
而且,建立了“种粮官营”的制度一旦形成惯性,还会有一个更加美好的远期效果,那个效果如今吴越国内,乃至整个中原都没人看到,只有钱惟昱自己知道:未来数年之后,如果吴越的航海技术如同他规划的那样可以继续进步。那么一旦航海引入美洲作物之后,官营种子的制度,才能让吴越朝廷在这股物种大交换带来的增产中收获更多的红利。
否则那些面朝黄土刨地的农民脑子里根本没有“知识产权”这根弦,也不会尊重冒险家的开拓发现,别人千辛万苦从美洲弄来了苞谷土豆,他们买了一次种子之后就直接往地里塞,那么那些冒险家岂不是要哭死?汉人还有多少人愿意去做冒险家呢?
到了那个时候,如果钱惟昱已经在吴越国登顶成功,说不定就该考虑修改立法:凡是发现新物种者,官府与其分享二十年的新品种种粮种植红利,比照后世的专利法收益。只不过这里的专利不是发明,而是发现罢了,打击“盗版”的难度,也会比后世更困难。相信到时候巨额的发现物利润一定可以激发一片汉人出海的热潮……
……
蝉鸣渐熄,盛夏已去。整个七月和八月初,除了王叔果然生出了嫡子这件事儿让钱惟昱有些惆怅之外,其他基本上都是好消息。四伯父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