廆载记》。
[9]《魏书·杨播传》。
[10]《魏书·李崇传》。
[11]《读通鉴论》卷二七。
[12]《魏书·官氏志》。
[13]日本学者对于贵族制的有关论述,详见中村圭尔《六朝贵族制论》,载《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二卷,第359页。
[14]《魏书·仇洛齐传》。
[15]《魏书·宋隐传》。
[16]《魏书·李?传》。
[17]《魏书·崔绰传》。
[18]《北齐书·文宣纪》载天保六年十一月诏。
[19]《晋书·庾衮传》。
[20]《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第118页。
[21]杨际平:《北魏太和前后若干史事考辨》,《北朝研究》1991年下半年刊(总第4期)。
[22]《魏书·李安世传》。
[23]《魏书·卢渊传》。
[24]《魏书·杨播传》。
[25]《魏书·李?传》。
[26]《北齐书·高昂传》。
[27]唐长孺:《读<颜氏家训·后娶篇>论南北士庶身份的差异》,《历史研究》1994年第1期。
[28]万绳楠整理《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
[29]《魏书·郑羲传》。
[30]《魏书·崔挺传》。
[31]《魏书·裴植传》。
[32]《魏书·李崇附李奖传》。
[33]《魏书·杨播传》。
[34]唐长孺:《读<抱朴子>论南北学风之异同》,《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第351页。
[35]《隋书·儒林传序》。
[36]《魏书·李兴业传》。
[37]《魏书·燕凤传》。
[38]《魏书·许谦传》。
[39]《魏书·崔浩传》。
[40]《魏书·高允传》。
[41]《魏书·孙惠蔚传》。
[42]《北史·孟信传》。
[43]《魏书·太祖纪》。
[44]《魏书·世宗纪》。
[45]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
[46]《魏书·崔亮传》。
[47]《魏书·李彪传》。
[48]《魏书·儒林刘昼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