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七十章 天都天窟 中(3 / 5)

视,如王吉王凯兔毛川战役,正是数百名清边军的恐怖战斗力,激发了押粮队,大败西夏三万多军队。

并且郑朗写了一封信,让杨家兄弟不惜重资,再弄来一些生女真战士,也没有指望多,阿骨打发家时才只有三千女真士兵。但能将这支部队增加到一千五百人以上,用他们冲锋陷阵,即便在野外,也能与西夏人真正一战。

第二便是通过交易,得到一些吐蕃良马。

青海环境远不如唐朝,还是一个重要的养马基地,吐蕃马素质依然胜过西夏的河套马。

加上当地的马匹,郑朗组织了一万五千名骑兵。

不象西夏全部是骑兵,但再也不是以前几乎全步兵的那种笨重宋军。

第三便是一种简易的盔甲,整个盔甲是蒙古骑兵盔甲与唐朝锁子甲结合的产物。

里面著皮或者纸甲,保护能力有限,主要是御寒的。

外面再罩一层铁布衫,也就是一层铁丝网,这是起防御刀剑砍伤与箭弩射击。

防御作用有限,但若是箭矢射力不强,绞不碎铁丝网,仅箭尖一小部分钻过去,箭簇的外部为铁网所兜,对士兵造成不了伤害。

但这种防御力终是有限。

又于肩肘、胸腹与头顶,设铁甲。保护士兵要害部位。

保护能力不及宋朝现在的盔甲,胜在成本低廉,郑朗在渭州城制出一批,许多官员皆以为郑朗是节约成本,才制造这批“劣质盔甲”。不然组建的骑兵比原来骑兵多,朝廷财政又没有能力让他们全副武装宋朝军制马甲,不能让他们也象西夏人一样,用兽皮做衣做甲吧。

其实它的另一个功能,都让人疏忽,那就是速度。

宋朝拼命的加厚加重盔甲,西夏人用有限的资金打造铁鹞子,皆是考虑防御能力,没有一个人重视速度。

第四个便是火药,如今郑朗还不知道怎么才能用好它。但知道发挥好,会建奇效。

宋朝拥有的骑兵出忽野利乞遇的想像,拥有的战马数量同样惊人。而且于战前,郑朗又带来几百匹驮马,更增加此战的速度。

诸将瞠目结舌,郑朗让人吩咐传赵保赵忠赵胜三个女真将领进来。

沉声说道:“此次你们必须听从狄将军命令,让你们进就进,让你们退就退。”

“喏。”

“此战结束后,加上前次功劳,我会二功合一,不仅让朝廷授予你们官职,还会派人前去东北,将你们家人想办法接到我朝,再让陛下拨出款项,于京城修建房屋,让他们也享受我朝的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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