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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很简单,空军与海军对战斗机的xìng能侧重点并不相同。而且有各自的特殊要求,也就不可能用一种战斗机来满足所有需求。
问题是,丁明聪并不明白这个道理。
在他担任国防部长首席助理的时候,就让空军与海军的战斗机项目下马,而且要求空军与海军联合研制一种新式战斗机。丁明聪提出的理由很简单。如果能够用一种战斗机来满足空军与海军的需求,不但能够节约大笔研制经费,还能获得更好的规模生产效应,降低总体成本。
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丁明聪没有做错。
问题是,军队对武器装备的需求与经济学没有任何关系。
结果就是。空军的“先进战斗机”项目首先完蛋,而海军的“先进制空战斗机”项目勉强保留了下来。
主要就是“先进制空战斗机”项目的研制进展要比“先进战斗机”项目快得多,在丁明聪担任国防部长首席助理的时候,已经开始了样机的制造工作,而且国防部已经与成都飞机制造厂签署了一份包括三百六十六架量产型战斗机在内的订单,而国防部违约的话,将支付订单总额百分之十五的违约金。
“先进制空战斗机”项目最终诞生出了J-66型战斗机。
有趣的是,J-66型并不是单纯的制空战斗机,而是一种双发重型多用途战斗机,且最终赢得了空军的青睐。
从这个角度来看,海军成为了丁明聪新政策的受益人。
要知道,在J-66之前,海军的战斗机从来没有被空军采用过,而且海军的战斗机在总体xìng能上一直不如空军的战斗机。
事实上,J-66是二十世纪唯一由海军主导研制,并且在海军大批量装备之后,再由空军引进生产,最终成为了空军主力的喷气式战斗机,也是第一种空军与海军通用的喷气式战斗机。
只是,在J-66取得成功之前,空军并没有放弃自己的先进战斗机计划。
更重要的是,丁明聪并没有提前认识到J-66能取得巨大成功。
结果就是,在丁明聪的主导下,以空军牵头,发起了“联合先进战斗机”项目,而且成为一九六八年之前,中**方唯一的先进战斗机项目,甚至可以说是中**方在当时最为重要的装备项目。
显然,丁明聪对该项目抱了很大的希望。
可惜的是,结果却事与愿违。
在空军的主导下“联合先进战斗机”项目从一开始就走上了歧途,即空军希望获得的是一种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