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身承受的。
在蓝府里的十六年为了不被欺负她努力的隐忍,忍一切不能忍之事,为此几乎将她原本乐观的天性以及爱玩爱闹的本性给磨没了,她向往自由,而在蓝府她只能是那个人见人厌,人见人欺的小可怜蓝月冬,够了,现在她已经长大,已经有能力养活自己,她要做回叶妃歌,真真正正的她!
为了方便叶妃歌做了男装打扮,这样不仅可以免除被坏人盯上的麻烦行起事来也十分的方便,古代就是古代,没有几个女子会到处抛头露面四处游荡的,她可不想被人家当作花蝴蝶!
穿上男装的叶妃歌不禁臭美了一下,哎,没办法,人长得太好看不管穿什么都遮挡不了她的绝代芳华!
看,一身男装打扮的她只除了个子比一般男子矮了些,可是那一副风流倜傥,英俊潇洒的模样可比一般的男子还要迷人几分,走在路上被大姑娘遇见了都会忍不住回头偷看上两眼,回头率百分之两百!
因为自己的眉毛太过秀气,怕泄了底,叶妃歌只好用墨碳将眉毛涂粗涂黑,顺便在自己粉嫩白皙的脸上涂抹了些暗粉,腰杆一挺,下巴一抬,再将那把花了自己好些银两的剑束朝手中紧紧一握,一个绝世翩翩美少年便出炉了!
虽然看上去仍是显得有些秀气,倒也不至于引起怀疑,顶多有个眼睛长钉子的人看走眼将她当成了小受!想起先前在一家茶馆被调戏的情形,叶妃歌不禁咒骂出声,人就是不能长的太好看,看吧,连扮成男装都会被男人当成小受调戏,叶妃歌暗自郁猝,想到先前那个调戏他的猪脸大肥叔胃里就一个阵儿的翻涌!
真是倒尽胃口,害的她连午饭都没吃下!
忽然想起刚刚帮她解围的那个一身华丽的俊美男子,叶妃歌眉毛皱的更加厉害。
好吧,她承认那个男人是比她个子高大有男子气概,身上更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迷人气质,长的也挺不赖的,可是那臭男人也太风骚了吧?!至于将自己搞的跟个精品店似的吗?!
想起那个男子浑身上下挂满了金呀玉呀什么的她就一个脑袋两个大,如此也就算了,本以为他帮他将那个猪脸大肥叔赶走是因为他够仗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谁知那男人竟然很风骚的对她摆了个姿势还抛了个大媚眼,问她要不要跟他回家做他的男宠!
吓的她没差点吐出来,真是世风日下,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他那么不要脸的,差点在光天化日之下就非礼了她,若不是她有练过还不早就被他吃的一根骨头都不剩。
想起自己踹的那一脚,叶妃歌到现在还在饮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