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还是缉捕罪犯的事情,先由缉捕来完成,然后交给州府检察官来审核,最终起诉到法院来进行审判,到时候该杀的杀,该判罪流放的便交给司狱来负责发配到各地监狱劳作,很大程度上就避免了地方官一是不懂行乱来,另外一个就防止了地方官在地方上一手遮天,大兴冤狱,其实说白了就是初步来建立起一个类似后世的司法系统,为以后可能的改革做好准备。
另外就是撤销原来大明设置的都察院,设置一个监察院,这个监察院除了还具备原来都察院的职责之外,下面再加设一个审计院,专司负责审计地方官员对于地方财政支出的事情,另外在监察院下面设置一个廉政公署,在各地抽调一批年轻有为而且精明强干的人员进入廉政公署之中,专司负责查访各地官吏的违规行为,而且监察院不隶属于六部,先直接归属他一人掌管,当然肖天健不会在监察院基础上再弄出一个类似大明东厂西厂的变态特务机关,即便是监察院也要通过正常的司法程序来进行,而不能私设公堂对官吏进行治罪。
如此一来,有了这么一个独立于地方官吏系统的监察院之后,地方官吏就不得不小心一点了,想要再胡作非为,就很有必要考虑一下,在他们头上悬着的这把监察院的利剑了,很大程度上会遏制地方官吏**的事情。
至于户部下面,除了负责原来的事情之外,单独列出一个中华银行,来负责全国的货币发行之事,国家储备的金银,全部进入中华银行,户部收取的财政收入,也都在中华银行开户进行统一管理,然后统一通过中华银行划拨到地方去,地方也可以通过中华银行将地方收取的财政交给上面,其实就是通过中华银行,来对财政进行管理,省的乱七八糟的胡搞,既耗费时间也耗费人力,中间环节还容易造成亏空,什么火耗之类的事情,就都可以避免了,老百姓也可以受惠。
对于这件事,诸臣也都没有可说的,毕竟中华银行这个时候已经在范雨桐的控制之下已经逐步的在组建起来,眼下诸府之中已经都逐步的在设立这样的银行,而且确实也便捷许多,货币的发行交给他们做,是理所当然的,这么做好处很多,于是这件事也就这么定了下来。
至于工部方面,名称予以保留,但是工部下面对于暂时先将工业、农业、商业、水利、交通、船舶五个部分以署的名义分设出来,各司一职先管理起各方面的事情。
工业署主管全国的工业以及武器的制造,和军队的总后勤部相结合,来负责给军队提供装备,同时负责管理今后全国的工矿业。
农业署则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