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那个实力和龙堂作对吧”。唐俊并没有因为我的话而改变自己的表情,略微的思考了几分钟后淡淡的问“叶先生,你刚才说自己是来自洛杉矶龙堂,如果你自己没有什么要做的事情,我也可以去帮龙堂去做,希望可以让你满意”。
“回荷兰去吧”我站起身缓缓的向电梯走去“回去找见农场让自己放松下来,好好去体会这个世界的美好吧”。或许是想到了那些出卖他的人,唐俊的脸上突然出现了一丝憎恶,在电梯门即将关上的瞬间向我说道“我永远不会再回那里!叶先生,谢谢你今天晚上为我做的一切,从现在开始我的命属于你……”。唐俊后面的话我没有听到,但内心却泛起一丝同情,对他那种天下虽大而无处容身的同情。
带着这份同情走出米高梅,我站在街边的棕榈树下,狠狠的抽了两只烟,才将心里的那份“多愁善感”燃烧干净。轻声自嘲了几句后,我将注意力放在了街边形形色色的景观上,双脚不自觉的向霓虹闪烁的方向探索着。
徜徉了许久,当感觉到身边逐渐冷清时,我突然发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我迷路了。因为刚才只顾着欣赏路边的各色橱窗和小丑的表演,我竟然忘记了记忆路标。估计是被刚才的状况下的乱了方寸吧,我苦笑着转过身,向自己身后的方向走去。
当我努力在自己的脑海中搜寻了几遍来时的记忆,准备穿过马路向前摸索时,背后的巷子里突然传来了一阵“HELP”的女声。引得我条件反射似的将头偏向了那里。顺着声音看去,昏暗的巷子里有几个人影在晃动,大约可以看出是两个嬉皮士拿着匕首在威胁一个女孩,似乎是一场抢劫。可能是女孩发现了我刚刚从巷子口经过,所以才敢喊救命吧,我猜测着向黑暗中背对着我的嬉皮士走近了些,当借着月色看清女孩儿的脸时,我突然愣在原地,心中泛起一阵进退两难的犹豫。
女孩儿不是别人,正是被我在洛杉矶“英雄救美”的那个木瓜美眉——格温妮斯&;#8226;帕尔特洛。她此刻正衣衫凌乱的在两个匪徒的匕首前战栗着,身上还不不时的被其中一个人摸索几下。而当格温妮斯眼光和我相遇时,她脸上恐惧的表情面明显的扭曲起来,似乎是想表达什么,但迫于对匕首的害怕却说不出话来。演技真好,我笑着赞叹了一句,转身向外面走去,我可不想再打扰人家美国艺术家的工作,上回的事够丢人的拉!
可刚刚转过身准备往外走,就感觉一阵奇异的香风从我后面扑了过来,回头看,只见格温妮斯突然挣扎着从两个劫匪的夹缝中直奔向我冲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