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你,全都看了,更有的都做了,昨晚我还救了你,你以身相许是天经地义。这事儿证人多了去了,你不能赖。你不想负责,那成,我立马起诉,法院怎么判咱就怎么做。”
夕夏跟霜打的茄子似地,闪亮的眼眸子都失去了应有的光彩,太无赖了也,她怎么就被这看似仪表堂堂、威风凛凛的大兵给缠住了?是不是军人难找对象,她这有把柄在他手上他就紧攥着不放,想抓个便宜老婆?
不要吧——他们无冤无仇的,不用这么打击报复吧。深呼吸,吐气,看他,说,“不用这样吧,这起诉谁脸上都不好看,这多大点儿事啊,真要这么来……”她那脸只能揣兜里装着,哪好意思出现在人前,得多少人指指点点?
“不通过法律手段也行,私人解决吧,以身相许你同意。这样吧,我姐夫就是律师,找他做公证……”
“不,不……”不嫌丢人么?
夕夏赶紧打住,试图再劝,“你听我说,以身相许这话不是说说就好的,你说以身相许,是打算要我怎样?结婚?你不认为你这话说来太草率了?”
庄孝漆黑如墨的眸子看着她,结婚?他没想过啊,他只是单纯的想把她留住,他对她比对任何人多三分心跳,多三分按耐不住,多三分想控制,多三分保护的欲望而已。
不是要结婚啊,拜托,他才多大啊,结婚是什么概念他都不懂。'以身相许'就是结婚吗?他还真不知道。
“也不是要……结婚,嗯……我,其实我是……”
“你自己都没弄明白,你怎么能抓住一点恩情无理的要求我呢?施恩莫忘报,你还是军人,人民的公仆,说得来这还是你的责任……呐,当然,你就是见死不救也不会负刑事责任,但是,你会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再来你不觉得你这样很可笑很无知?”夕夏总算拉回主导权了。
她真怀疑这人,二十八?除了他这幅皮囊,十八倒更像,完全是个蛮横的大男孩嘛。
一旦拉回主导权,夕夏又回到那副自信孤高的表情,对嘛,这才像她,哪有人还是雄性,把她拿住了的?
“我喜欢你——”庄孝突然抬眼定定的看着她,眼里是纯粹和认真。看着她微微讶异的杏眼再重复,“我喜欢你,你接受我成吗?”
夕夏微愣了一秒,又回过神来,幽幽的看着他,“你不是我喜欢的型。”
拒绝男人啊,她是能手,对他这样儿的,就不能给他半点希望,一点火星子都不能给,否则他会认为你是在欲擒故纵,欲拒还迎。
“没什么好说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