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有不输于及笄女子的女人味?难道是昨晚看账本看太多头昏眼花了吗?不行,他得找“那人”要治眼睛的银子。
洛凌霄站定看他。那个青年身着天青色锦袍,大约二十上下的样子,娃々脸,皮肤白xi,有双亮晶晶的大眼睛。对,就是亮晶晶的大眼睛,像是邻家讨糖吃的孩子的那种,端的是讨喜。但除此之外,长得比较普通,属于亲和力足够,魅惑力不足的那种长相。他的出现,她虽然不是完全没有感觉到,但是感觉上也是比寻常人微弱非常多的。她虽不会武功,但是前世二十年艰苦的体术训练,让她对生人的靠近min感到了一种极端的地步,能让她忽视掉他的存在,她可以判断,对方的武功应该不差,甚至是能被她看作高手的那一类。
她不禁兴味万分地笑了笑,“你家?”
洛凌霄注意到,他身上的锦袍虽然比较普通,但凡有些钱的人都能穿得起。但是他脚上的鞋子,面上乃用西衡国特有的、万金一匹的天水绸制成。虽然初看与一般绸缎无异,但仔细看,却能看见如同海水一样幽蓝的光泽。天水绸贴近肌肤的时候,轻若无物,却又水火不侵,甚至普通的利器都难以损它分毫,制作成衣鞋物的时候,裁剪缝纫皆要特制的工具。在东云,这种布料连皇宫里都难找几匹,而她前世从楚琰处得过一匹,听说是因为那时卫弗真正吞并了整个西衡国的天水绸生意,所以才不要钱似的送人。
这样看来,这个长相普通的青年,极有可能就是卫弗。只有他才会如此奢侈,把天水绸做了鞋子。
不过,她还是有点难以想象,她居然这么轻易就找到了神秘不知踪迹的卫弗?
倒是比实际年龄年轻也更有趣的样子。
“对啊,我家。不然难道是小娃々你的家?”卫弗歪着头打量着她。
洛凌霄几乎失笑,他一口一个“小娃々”都不知道在叫谁。虽然从她的外表上来看她的确比他小了一轮,但是他的长相、行为哪一点比她更大人?更何况,她活的这三辈子岁数加起来,都足够做他的娘了!
“这自然不是我家,但是我找的便是这家的主人。”洛凌霄也不拐弯抹角,慢悠悠道。
卫弗仿佛没听见似的,只是眨眨眼道:“小娃々看着就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出门也不带个丫鬟小厮之类的。还是赶紧回家,不要在这种荒凉的地方逗留,等等小心被拍花子的给抓走咯。”
说着,他就转身要叩门进宅子里去。
洛凌霄娇叱一句,“站住!”
卫弗还是装耳朵聋,只是转过身之后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