嚯……”李忆念完咒文后,口中发出低吼。
他在聚气!
施法用到气功如果传出去,将会让其他的同道高人们贻笑大方,不过李忆的想法岂会是他们所能理解的要是让其他高人与神斗,肯定是一听对手是神,就立马怕怕屁股跑人了。
李忆这次施法运用到气功,是打算用气功引导体内某种特殊的血液流转到指甲。
这种特殊的血液就是“血稠”。
人们由于体力活动的减少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或者是年龄的增长逐渐沉积,体内积存了越来越多的脂肪。好多人的血脂长期处于较高的水平,俗称“血稠”。
“血稠”的结果就是脂肪一层层地附着在人们的血管壁上,最后导致动脉硬化,血管弹姓降低,形成心脑血管等疾病。
这种血液留在身上太多不好,还是拿出去送礼吧。李忆心里暗笑不止,于是运足了气,不断搜索体内多余的血稠,然后强行引导到之间上。
血稠中含有脂肪,是很难移动的,要不是李忆的功力深厚,其他人还在办不到像他这个样子。
不过也因为血稠的浓度太大的原因,仅仅只在指头上开一小口的话,那是不行的。
为了救两位如花似玉的女孩子,必须狠心出点血了,事后如果她们哪一个愿意以身相许的话,自己也会坦然接受了。李忆想罢,于是将作为血稠转移终点的食指手指头放到了嘴里。
到这一步的时候,有些人就说了,这李忆为什么不用中指放血,却选择用食指放血呢毕竟食指在吃饭、写字的时候需要用到的啊。
挖槽!猪脑袋也会想明白的呀,这就是舍取问题了。你要是在中指上制造了那么大的伤口放血,将会影响以后的办事能力呀,女孩子们会十分不喜欢滴。
而且,老子的中指,很快就会有用武之地吧,李忆心里有这个超越时间的预感。
时间紧迫,李忆就不再意银了,于是深吸了一口气。
目光斜下的盯着已经放入口中的食指,眉毛抖一抖,显现出他此刻心里的不安。
一切李忆自残的事情就是咬舌头了,不过那没办法呀,毕竟是施法需要嘛,习惯了多多练习几下就可以接受了。
咬手指头的话,李忆也经常干,不过每一次都只是轻轻咬破一层皮的,好不容易才挤出一滴血来,这种疼痛可以忽略不计。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李忆要狠心咬,痛苦的咬,毕竟现在的敌人是三尸神,而李忆必须用自己都鬼神来说非常具有吸引力的鲜血来请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