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然是动物的皮毛。
“不是的!”阿拉密斯也放下望远镜。“以前印第安人一般不直接攻击我们的定居点,而是派骑兵来去如风骚扰我们的外出人员和士兵,他们作战带的粮食也不多。不过一旦正面攻击作战的话,还是会和我们一样带很多粮食和后勤的,现在这样,恐怕……”
派瑞克在匹兹堡也待了有几年了,马上领回过来:
“你是说他们并不准备强攻,而是准备用骑兵在外面劫掠?”
阿拉密斯并没有肯定的回答,只是说:
“很难判断,希望他们不是。”
康柏和派瑞克的心又提了起来,现在可是发展建设匹兹堡最重要的关头,就算他们不在外面劫掠,仅仅是偶尔出现骚扰一下,就足够头痛的了。本来康柏对于印第安人的来袭并不担心,所以也就没有往费城跑,因为匹兹堡毕竟曾经是个要塞,这里面的火炮和火枪,绝对不是几百个印第安人就能攻克的,加上自己兵工厂新生产的武器,感觉打败印第安人也就是个时间问题而已,所以怕死的康柏根本没逃跑的打算。
但现在就不一样了,印第安人一旦在外面打游击,自己的火炮基本用不了,而由于战马和合格战士缺少,也根本没法剿灭他们。到时候在匹兹堡的人外出就很危险,更别说生产和建设了。与其被动的挨打,那还不如主动出击,不过这样一来,自己这边民兵的伤亡肯定会非常大。
“还好他们手上的主要武器是长矛和短矛。”康柏自我安慰道。
这些印第安人的武器非常复杂,大部分都背着火枪,不过看上去那火枪的款式种类至少有三四种。这样不能形成齐射的装备,会大大减少火枪的威力,好像印第安人自己也知道这一点,他们每人仍然都拿着各色长短矛,部分没拿火枪的则背着弓箭。
不过康柏自我安慰的话一出,阿拉密斯和派瑞克几乎同时出口:
“难道你不知道用短矛的印第安人,比用火枪的印第安人更可怕吗?”
“怎么可能?”康柏一脸不信。
“印第安人缺少制式的火枪,除了少数神枪手,大部分人都不喜欢用火枪,因为对他们来说,火枪威力小,命中率又低,根本不如短矛和弓箭。一般他们只在伏击的时候用枪,真正攻击的时候都喜欢用矛和弓箭。也幸好这样,我们才能在和他们交战的时候有比较大的获胜机率。他们不用火枪的根本原因就是手上火枪少,他们都是天生的战士,我们所有白人,都不喜欢把先进的火枪卖给他们,你看那些背着的火枪,很多都是我们早不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