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产物。
北方的嫡庶之别使世家大族在一定时期内维持了一个稳固的核心,同时也孕育了家族内部的矛盾和危机。北魏后期,随着一些名家大姓在政治上的显达,宗族成员在社会等级方面
的差距逐渐加剧,嫡庶间的矛盾冲突也日益表面化,“子诬母为妾,弟黜兄为奴”的现象不时发生。太和改制后,汉人大族与北魏王室和鲜卑勋贵间的婚姻往来日益频繁,众多鲜
卑妇女凭帝室之资,挟王公之势入为汉人之妇,对汉族高门大姓赖以维系的宗法礼教也构成了一定的冲击。“自此素族名家,遂多乱杂,法官不加纠治,婚宦无贬于世,有识咸以
叹息”[29]。宗族内部的矛盾冲突导致了世家大族在政治上的分化,在北魏末年的易代分合中,许多名家大姓已失去了固有的凝聚力,宗族成员为谋求自身的功名与权位,分别效
忠于不同的统治集团,父子异邦,兄弟成仇。
北朝世家大族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数百年不失根本之地,具有雄厚的土著根基。许多名家大姓兼有地方豪族的特征,采取了“双家制”的生存方式,与乡里保持了较为密切的联系
。宗人少年时多居乡里,壮年游宦至京,致仕后返回乡里。为官者“每四时与乡人父老书相存慰”[30]。“双家制”的存在,在一定时期保证了世家大族的社会根基,使其不致因
某些突发性的变乱而举族覆没。
作为家族的组织形式之一,“双家制”固然是一种比较理想的形态,但既要维系在乡里的财富和声望,又要保持在朝廷中的地位和俸禄,往往要受到一些主观和客观条件的制约,
二者往往不可得兼。北魏前期,百官无禄,入京居官的士人失去了宗族乡里的依托,生计窘迫。郑羲至京,“历年不转,资产亦乏”;卢义僖在乡,“有谷万石贷民”,入京后“
虽居显位,每至困乏”。太和改制后,随着名家大族的大部分成员成为“显宦”后,“双家制”的重心便逐渐由乡里转入城市,官俸也开始成为家族的主要经济来源。北魏后期,
范阳卢氏中居于京师者即有百口之众,裴植出为刺史,“自州送禄奉母,及赡兄弟”[31]。在这种背景下,世家大族与乡里的隔膜日深,关系渐远。当北魏末年战乱突然袭来之时
,许多久居显宦的大族已失去了乡里的缓冲。赵郡李奖“阖门百口,同居京洛,既被羁系,无由自拔”[32];弘农杨氏“举族百口无以自适”[33]。
四、官学与私学: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