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她都来不及,又如何敢在这时就撞枪口去。他一定也明白,要再犯到温书手上,下次他就真的不知道会变成啥样了。
“他会答应的,猴精最爱的便是挑战,或许俱于小魔女的威力,但经不住时间的干耗。等过几天他缓过来,他会忘记了疼,上门去和她分个高低。而证明他比她厉害的最好方式,就是用他最得意的偷盗之术将小魔女整个人都给偷回来~”
金钟楼不说话了,他承认,谢小迹的话是有道理的,公孙极乐的确是这样的一个人。
“金钟楼,你难道不想知道,我要猴精把小魔女偷回来干什么?”
“嗯?”金钟楼蹙眉,偷回来干什么,难道不是为了有趣吗?谢小迹做许多事都不需要理由,有时候仅仅是因为他想做、他觉得有趣,便这么做了。要不然,谢小迹也不会是江湖上众所周知醉爱管闲事、又最令人头疼的人了。
“难道你让公孙兄偷温姑娘还有什么别的目的?”
“你猜不到?”
金钟楼想了想,终是摇了摇头,“我想不出。”
“我让猴精把小魔女偷回来,是要将小魔女送给我的一位好朋友——”
金钟楼刷地脸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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