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历七五二年十月二十一日下午13:00,大火燃起的浓烟依旧和上午一样笼罩在花都上空,但地面的形势已经发生明显变化,在鸿与城卫的通力合作下,整个城市有组织的暴乱活动基本已经宣告结束。城卫们进入一条条小巷,一个个院落,将抓捕到的暴民送到废弃的花都主广场上,关押在那里。
现在,整个花都似乎又回到了深蓝深寒的掌控中,但在老城区,情况却和两天前一样,那里依然是城卫们无法踏足的禁地。至少,在没有鸿帮忙的情况下是这样……
此时,经过一夜大干特干之后,烈火的魔鹿正和手下们聚在老城区西部一个破落肮脏的大仓库外面喝酒聊天。他们身后的仓库中,堆满了这次暴乱中抢回的战利品。
“昨天那商人真叫有钱,家里的家具和这个一样,全是包金的,估计皇宫里面的摆设都没有这样的。”一面拍着屁股底下的包金木椅,说话人一面大口饮着杯中的美酒。
“这算什么?我昨晚和铺罗带人抄的那家居然拿黄金和珠宝盖厕所,靠,把世上最值钱的东西用来接粪,你见过这么变态的家伙吗?”一口喝干杯中的美酒,说话人炫耀的摇晃着昨晚抢来的用于往马桶里的捣水黄金勺。
“看你们这点见识,黄金珠宝算什么,我们昨天碰到的那贵夫人才叫漂亮呢,估计就算比不上被深蓝深寒关起来的卡芮拉也差不多了多少,她皮肤那叫白,那叫滑,那个美啊!”
“靠,看来真便宜你小子了。”
“哈哈哈~~”各桌的人在大笑中就像喝水一样痛饮着美酒,每当一杯喝完就又从身边的酒桶中从新盛满一杯。
“大爪,你说这酒和咱们平时喝的酒有什么区别?为什么以前市价这么一杯就抵的上一桶爪洼呢?”
“说起来,我还真不知道啊!哈哈哈~~可能就是因为喝起来不那么辣口吧,甜甜滑滑的,一点劲也没有,这和糖水有什么区别?有钱佬的喜好还真是怪。”
“可不,哈哈哈~~”
“哈哈哈~~等回头烈火大哥把货卖了,分到钱,我就去平海买一个大房子,到时候咱也过过有钱人的日子。”
“恩,好注意,到时候我也去太阳城里买座院子。要我说,咱们早该像昨晚那样干了,多爽,多痛快!”
此时,院里几百号人全在大声喧笑,唯独他们的老大烈火的魔鹿却阴沉着脸独自坐在仓库大门前的一张桌旁,喝着闷酒。
靠,这叫什么事?本来一切好好的,声势造起来,人员也发动了,眼看就可以把城卫全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