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但是,这次被赶走后,徐平俊再也没有去过她家。
我们这组的情况就是这样。”
随后,情报队、派出所都汇报了各自的情况,派出所倒是摸了不少疑似强奸的案件,我都一一记录在笔记本上。
外勤和派出所介绍完情况后,郑队长代表技术队说道:
“我向各位领导介绍下现场勘查情况。
袁淑华家位于袁家畈村袁家湾中部。为一栋砖混结构连四间房屋,坐北朝南,西北角有一个厕所,离房屋距离18米,其他方向,或近或远,都是居民房间。连四间房屋中间是堂屋,西侧是袁淑华睡房,东侧是其父母和两个弟弟睡房。
对外共有两道门,分别是前门和后门。根据访问。案发之后前门是闩着的。在前门,我们也没有发现可疑的痕迹;刚才谈组长介绍了,袁淑华两个弟弟都反映后门是敞开的。后门为对开木门,在木门闩处。我们发现了点状和线条状的新鲜痕迹。经我和李队长研究。根据痕迹特点,分析作案人是用剪刀尖类物品拨动门闩后入室,我们也进行了实验。通过实验证实这种方式是可以将门拨开的。分析认为,这后门就是作案人的进出通道,拨门入室。
经我们反复观察,在袁国致房间、其两个儿子房间的房门锁扣上,均发现了一种丝状物品,认为是麻绳的残留物的可能性较大,分析认为这两个房间的房门曾经被人反扣过,因此而留下麻绳类残留物。
袁淑华房间房门敞开,无明显破坏痕迹;南墙有一扇窗户,窗户安装有玻璃,但有两块玻璃缺失,外围未安装防盗网,室内也没有安装窗帘,窗户无明显的撬压破坏痕迹,排除了从窗户入室作案的可能性。
室内南窗下有一张桌子,西南角有一个书柜,西北角有一个衣柜,衣柜内衣服里放有三百元现金,桌子、书柜、衣柜、衣服等处未见明显翻动,现金也在。东北角有一张床,床北侧有一条女式短裤,裤档部有一个孔洞,呈椭圆形,直径3cm左右,创口大部分边缘整齐,局部呈锯齿状,经研究,应该是用剪刀类剪切所形成;床中间位置,有点状血迹。
床头东侧本有一个按钮开关,按钮上提取到粗线条的手套印,但开关和房间灯泡都不见了,我们在现场外围进行了搜索,也未发现开关和灯泡。
我下面再介绍下袁淑华的伤情:
右侧**处留有齿印,比较表浅;右侧大腿内侧有两条平行的划痕,经测量,长度达7cm,单道伤痕宽2cm,深度0.2cm,两道伤痕间距为5cm,从大腿内侧斜向大腿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