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百二十一章 林花谢了春红(2 / 4)

会会出现各种不公平的现象,但它办事效率很高,这是**制度不能拥有的。**制度监督更完善,不论怎么说,若是同种同族情况下,人权上肯定优越一点,但办事拖沓,而且政策很难有延续姓,同时想执行真正的**,需要很高的条件,否则后果比东施效颦更糟糕。

因此郑朗想寻找第三条道路,如他在河湟执行的蕃候官员议会制,就是一种更大胆伪**的尝试。但越想越糊涂,其实宋明已经实行了一些伪**化制度,但是两个国家呢?清朝汉人士大夫连一个奴才都不如,但没有洋人入侵,有可能清朝还能存在一两百年。

若他真找到了,那么可能会超越孔子,成为中国最大的思想家。

找了一生,没有找到,却发现了一个真相。

真理非是在**与专政上,而是在易经中。无论**或是专政,它们只是阴与阳的区别,前者是将权利分化,以便形成相互监督,后者是将权利集中,以便减少掣肘。只不过一个**一个专政,将它们具体化与细节化了。这才是它们的本质。

一味**不行,一味专政更不行,实际郑朗已经在做了,进一步的分权,包括割去宰相的部分权限,以免国家出一蔡京张京,马上使国家走向衰退。同时将各部司权利明确,使各部司权利与职责相对而言集中化。又设立了一些部门,加强了监督职能。还有防止各部司读力,妨碍国政,扩大都堂会议的规模,以便各部司纵相了解,更好的处理政务。

但也不能说它就是最好的办法。

首先各部司职责比以前更明确,也许权利增加了,但也不能扯皮了,再加上增加了监督体制,做事更难。特别是两府与三司。自己在朝堂利用强大的威信调节,问题还没有那么严重,若自己不在,弱执的宰相必呆不长久,强势的宰相为之烦恼,必一步步象王安石与韩琦那样再次将权利集中。

但权利集中更不好,易经重阴阳调节,制度也是如此,集中权的国家必须重监督,减少不公现象,公权重的国家必须重视行政延续姓,减少种种掣肘。

在宋朝那怕出现所谓的伪**机制,也不能忽视监督体制,但得将它们职责说出来。

于是在离开朝堂前,郑朗索姓将这个问题讲清楚。当然,郑朗不会说**,民做主,皇上往哪儿搁?所以只说分权与专权。

赵顼道:“郑公,请说。”

“陛下,专权是权利集中,容易产生权臣误国,又因缺乏监督,官员胡作非为,社会不公,若君明相贤,国家大治,若君昏相邪,国家迅速灭亡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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