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为上县,六万石以下为中县,三万石以下为下县。 还有一种是以县所处的地理位置为主要标准,把县划分为“繁简”两种,即“县粮三万石以上或是王府、省会、军事地、驿道要冲,俱为事繁”,“县不及三万石,及僻静处,俱为事简”。 比如京师城郊的大兴、宛平二京县,无疑是事繁县,地方知县由简迁繁为这两京县县官,那自然就是升迁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