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常胜神色自然,轻轻穿过,然后在一群标准保镖模样的大汉眼皮下,推开了那扇被把守严紧的大门,一步跨了进去。
一个古风古朴的大厅出现在眼前,里面的人三三两两扎堆,嘴里吞云吐雾,言谈无忌。
其中有两帮人格外显眼,都是雄姓牲口,除了几个上了点年纪和三四个格外年轻的未成年人外,剩下的都是三十出头、四十许间的成功人士,高谈阔论,十分投机,但仔细一听,不难听出一些丰乳、长腿、黑丝袜等等等等,而且个个眼神暧昧,没有一句是正经八百。
原因很简单,因为这种场合,在场的女人没有一个会脑袋锈豆,或者无知到穿着职场服休闲来赴会,青一色晚礼服,颜色不一,样式不一,当然,也有几个穿着华美旗袍,西式礼服的美女,身材曲线分明,确实夺男人眼珠,尤其是那些穿着露肩低胸礼服的女姓,曲线玲珑,更是成为了男人谈论的重点。
冯常胜刚一靠近左边一扎人,猛然听一个很有品味的男人温文而雅地道:“今天这场局,美女算是我见过最多的一次,看来这些年来,喜欢血腥的男人多,其实女人更多,只是不知道呆会血肉横飞场面时,这些美女会不会尖叫,吓得扑在男人怀里呢?嘿嘿,那可真是一个占便宜的好机会啊!”
一群人哈哈大笑,看得出这个男人很是风趣,四十五六左右,一瞧就是家里有个黄脸婆,却一心想着野花的男人,而且这次赴会,他不仅带了重金,下了重注,特意撇开家里那悍妇,带着一个在港澳小有名气的模特儿,打算在澳门实德号上好好风流一把,只是这家伙一进这大厅,很快的被一群绝色迷得忘记了身边还有一位花大价钱包养的美女,眼睛也死死盯着大厅里几个出众的女人猛看,而且他有个癖好,就是不喜欢吃那种熟透的蜜桃,能挤出水的女人通常都是被男人滋润出来,他不喜欢那种黑木耳。
粉木耳则不同,青涩,够紧,也容易上手,带出去溜一圈,花钱也不多,占的便宜却很多,不像那些成怪的妖精,总能提出各种令人头疼心烦的要求,甚至容易被暴光,很不符合他那种玩了就甩的风格,他看上那位一袭青花瓷袍,包裹严严实实,但却风情万种,一笑一颦,宛似精灵的女孩,就像一颗珍珠一般,夺人眼球,他甚至都懒得掩饰眼中的垂涎,指了指,问道:“那女人谁知道底细,见着有点熟悉,但印象不深,似乎哪里见过?”
其余的男人一愣,都有点印象,似乎只要灵光一闪,就能叫出她的名字,只是这群眼高于顶,从来都不怎么注重娱乐新闻,只谈商业权势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