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 用旺角陀地开刀(求鲜花!求评价!求打赏!)(3 / 4)

人都一致表示:‘没有见到枪。’

现场人证全部释放,‘火爆’送院,林遇风作为重点犯罪嫌疑人被扣留。

但现在无论是枪还是子弹,全部找不到!!!

鉴证科的伙计也为林遇风做了硝烟测试。

林遇风手上、身上连一丁点硝烟反应也没有!

但是,就连刚才抓捕林遇风的两名警员身上也有些微的硝烟反应!

当然没有反应。

这是林遇风花了很长时间摸索出来的异度空间技巧。

他可以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换衣服。

早前开枪时,他专门戴上了战术手套。

被抓捕后,已经将全身上下的衣服连内裤、袜子和皮鞋,都换了套新的。

同款同码,一模一样。

「洛SIR……」

辉仔小心翼翼推门,试探性叫唤了他一声。

洛达志痛苦抬头。

「白头鬼……戴律师……到了。」

「丢!」

律师可以单独与嫌疑人谈话。

必须清场,不得录像录音。

分钟之后,戴律师离开。

林遇风依然被扣押。

分钟后,西九龙警署报案中心有一位‘热心市民’登门提报。

呈上了一把‘大黑星’和一粒子弹。

说是在‘火爆’停在新花都门口,没有锁门的私家车内捡到的。

实在是有够‘热心’的……颁个奖给他也不过份。

鉴证科连夜检验,弹道、枪管膛线全部吻合……

子弹上还有‘火爆’的血迹……

一切证据表示火爆是先中了枪,再上新花都夜总会的。

虽然匪夷所思,但港岛是法治社会,讲求证据。

戴律师这时不知道为什么又回来了。

在他的专业意见指引下,整个事件定性为‘火爆’自残嫁祸林遇风。

而且铁证如山,证据确凿。

警署内部流程就能结案,根本不需要提堂。

当晚林遇风无罪释放。

‘火爆’被检控‘非法持有并使用枪械’。

至于‘牛精’暴打‘辣椒洪’……

因为‘辣椒洪’不行使检控权利,不了了之。

第二天,这件事又上了头条,被各大媒体大肆渲染后疯狂传播。

至于江湖内,传得更神乎其神:

警察为林遇风撑腰、

林遇风果真懂得五鬼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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