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了侧口,下边还有一截,踝骨处要慢慢伸直,才能把靴子褪下来,杨凌试了几次,永福都不免痛的娇吟一声,杨凌看的发急,自已也忙了一头汗。
他干脆盘膝坐在地上,把公主的腿小心地放在自已大腿上,然后趁着筒靴侧口解开比较宽松,把一只手贴着她的小腿伸了进去,徐徐用指尖固定住她的脚跟,然后另一只手握住靴底向下褪,看看差不多了,忽然速度一快,那只靴子就在永福的一声娇呼声中被除了下去。
杨凌紧张的冒汗,他对永福道:“这下好了,我事急从权,我要卷起你的裤管把膝盖包扎上,好么”。
永福咬着唇,扭过脸去轻轻一点头,杨凌便将她的裤管儿一点点的卷了起来。美丽的、二八芳华的处子,那肌肤本来就是晶莹剔透、如冰似雪的,永福的肌肤更似从小拿酥乳精油精心呵护出来的一般,粉光致致,细腻如粉。
这么好的肤质还是杨凌生平仅见,手指抚在上边竟令人有种受不释手的感觉。这可是公主的**啊,想想都令人哆嗦。
杨凌抬头瞧瞧,永福想是怕疼不敢看伤口,头扭着一直不敢转过来,这才大胆地继续向上卷着裤管,到了膝盖处他格外小心,直到裤管卷过膝头露出伤处,那里擦破了一块皮,有些地方淤青了,中间部分渗出血来。
要说这伤放在别人身上原本不算严重,可是衬着那晶莹如玉、润滑如粉的绝妙肌肤,就叫人感觉难以容忍了。如果这样的美妙肌肤上烙下一个小小疤痕,实在是令人遗憾。
杨凌本来都从袖中摸出了手帕,可是见了这么细嫩如脂的肌肤,他还嫌那件蜀锦的手帕纹路太粗了。杨凌从侧摆掀起上衣,从细棉精织的贴身小衣上撕下长长一条,那处布料细软,他托着永福纤美的小腿,然后从永福腿弯下穿过去,把布条轻柔地在膝盖上绕了一圈,然后再从腿弯下穿过。
永福这条腿一搭到杨凌的大腿上,立即就象麻痹了一样,完全不听从自已指挥了,可是偏偏腿上哪怕每一个细不可见的毛孔好象都有了知觉,能敏锐地感受到杨凌手指的任何动作:“好好了没有?”
这句话问出来,把永福自已吓了一跳,又没伤风,怎么声音沙沙的、闷闷的,象是从鼻子里哼出来似的。
“嗯!”,杨凌拭了拭额头的汗:“好了,没弄疼你吧?”
“没”。
“公主,秀宁,我替你看看踝骨吧,常年带兵,我多少明白一些,如果真的折断扭裂了,得先用树棍木板固定了,否则可不易好”。
“嗯”。
“那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