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是个不错的地方。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和沫沫开始了夜出昼归的生活。
人手分布的很平常,像大多数量贩式一样有超市。但是也像大部分非量贩一样,没有公主。我对这一点相当的不满意,这意味着我只能跟一帮男孩子聊天了。
L,这是一个天天妄想当兵的男孩子。小胖,这个,就真的是个胖子。据说,他的舅舅是这城市的黑社会头目。不过这不关我事。小白,这是一个拉拉。我现在极其怀疑沫沫为了一个女人而离开我跟她有莫大的关系,我想会不会是小白整天的拉拉又多自由论调潜移默化了沫沫。总之,沫沫那时候开始缠着我问一些有关拉拉的事情了。他像一只小猫一样,对这些事情产生好奇。我没有办法,只能声色俱厉的告诉她:“那些人都不正常!”可是,这始终阻挡不了,沫沫的好奇心。她开始百度。
其实我觉得可以我适合在这里工作的原因只有两点;一,这里允许吸烟。二,大厅里又一架钢琴。
日子还是照常的过着,每天顶着一张笑脸迎来衣冠楚楚各型各色的人,然后目送着醉酒后丑态百出的人。他们仿佛就是在这里唱了几首歌,然后他们脱了一层皮。
我目睹着十几位男男女女的人走进了包间,然后某位小伙子的女朋友伶仃大醉在洗手间被他的朋友“捡”走。也目睹过某某“领导”喝的大醉后被七八个浓妆艳抹的姑娘送到宾馆,然后第二天新闻上说他跳楼自杀了。更不乏唱着歌两个人因为争论一点陈芝麻烂谷子的事而大打出手。所以我渐渐的对什么事情都看的特别淡然,知道某天一位喝到大吐的漂亮姑娘让我陪她睡觉,我那时想了想,不行,沫沫会扒了我的皮。所以我拒绝了她,并且没有留下她手机号码。而事实上,当她第二天醒来时,她压根不会记得这些事一样。就像那个特别有名的企业家,他喝多了喜欢站在沙发上撒现金跳舞。而我们不能让他改掉,如果他改掉了。沙发底下将再也捡不到钱了。可是我不能容忍中年妇女也开始提出让我为她们出钟,我想了想还是算了。因为她们压根没喝酒,而且我有我的原则。最恐怖的是后来开始有男人请我喝酒,我还不以为然。后来他说他喜欢我,说他活很好。后来我趁他喝的大醉去洗手间的时候朝他前脑门狠狠的踹了两脚,而他则躺在一堆呕吐物中呼呼大睡。我也是那时候发现,我不去做一个写手真的浪费了。不管这些事情大家爱不爱看,反正我爱写。
平静的日子总会被打破的,比如某位喝多了落下来钱包或者手机或者更贵重的东西。一般我的处理方法是联系他们,还给他们。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