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关于喜剧和悲剧的概论不需要太多的说明,因为我和沫沫永远都是喜剧。或者说这是一个沫沫跟了我之后,从小白领变成无业游民的悲剧。
我讨厌坐地铁,我也讨厌北京。因为它埋葬了太多人的梦想和改变了太多人的本质,包括我的。
大兴那边的地铁站叫什么名字?我忘记了。事实上记得也没有什么用处,两个人好的时候记忆里面的东西叫做甜蜜,分手的时候,就只能叫做悲伤。
我看到了小周周,小周周真的很小,不到一米六的个。我忽然对他有种莫名其妙的好感,跟他站一起,心中一股自豪感油然而生。但是这并没有什么用,他也只是一个奔三的人了,还只是一个小餐厅的服务员,这让我对他很看不起。当然没有职业应该被人看不起可是你在这个行业混迹了十多年还只是一个最底层的人员,这就应该被人看不起了。你要说像我一样三天两头的换工作,每次都在快要升职加薪的时候不辞而别,这又是另一个说法了,你只能说我幼稚。却不能说我没有能力。
小周周这个人,我开始并不讨厌他我也以为他只是单纯的万事不恭不思进每天取捎带手的抱怨社会不公平而已。可是仅仅和他相处三天之后,我发现他是完美的继承了古今以来所有伪君子的缺点和可恶之处。我恰恰是个真小人,我讨厌他,讨厌到无以复加。我甚至都有些恍惚,那小半年的时间我究竟是怎样和他相处下来的呢?后来我想了想,可能仅仅因为他是沫沫的朋友吧,我才忍住不发火,没有把他按在地上胖揍一顿两顿甚至更多顿。
小马哥和二蛋以及小周周是来自同一个地方的,可是我很纳闷为什么人与人之间的差距会这么大。二蛋,二蛋是个豪爽又略显幼稚的孩子,我到了的第一天就半玩笑半认真的和他掐了一架,事实上我打不过他,可是我还是把房门一锁,干丫的。庆幸的是哪房间不曾有块板砖用以垫沙发腿或者床腿的,否则我就赢了。因为我这辈子只认真打过两次架,第一次是野战,我从人墙上生生的扣下来了一块板砖,把人拍进了医院。第二次是上学那会被人阴了,堵在宿舍里,我拿着我那剪鼻毛的剪刀给人戳脑袋上了,戳了个大窟窿,戳进医院急救去了。事实上,我那把剪刀不止剪鼻毛,也剪其他地方的体毛。这是十分不值得提倡这是十分不卫生的。
我其实并不想跟二蛋闹得太僵,可是这货太能闹腾了。真的就想他的年龄一样,他只是个孩子。之后的那些日子里,我都喜欢和二蛋讨论他老家的大屁股山,还约定好了以后要去亲眼看一看。可惜后来二蛋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