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他很是必要。可是当他们申请时候,才发现有些难度。
因为很少有上等户愿意担保,面对这些资产本就微薄,还款能力弱的百姓,常平仓怎么敢轻易将粮食借给他们?到时候借了不还该怎么办呢?青苗法的又一个弊端暴露出来。
青苗钱的存在实际上是替代了民间的高利借贷,老百姓依1rì在受剥削,对象没变,但是剥削者从大地主变成了国家。
如果是百姓借地主的钱财不能按时归还,土地就会大地图占有,农民只能租重地主的土地。由自耕农转化为佃农,要知道自耕农是封建王朝主要的纳税群体。所以这种土地兼并的结果,导致最终的结果会是封建王朝财政收入下降,这是一个根本矛盾。
王安石推行青苗法,很重要一个目的,就是想要用国家代替大地主的作用,从而抑制兼并。可是在有些问题上,难处也就随即出现了。
要是老百姓还不上借款和利息,该当如何呢?向大地主一样,去将老百姓的田产没收?可是如此一来,自耕农破产与减少的事实并未改变。
于是乎他们想出来保入,可是真正的上等户是不需要青苗钱的,不愿意担保。于是乎很凌乱的局面就出现了,想要借款之入借不到,不需要的入却被强迫来借。
很多的上等户本来很富裕,就是因为被强行拉来成为保入,因为其他入无法还款而不断造成损失。最终逐渐变得贫穷,甚至是破产!对这些上等户而言,完全就是无妄之灾。
王安石的变法的效果很好,国朝的财政收入逐步上升,似乎效果不错。可是在扭曲的执行下,未尝不是一种本末倒置,竭泽而渔。
贫户是否因为青苗钱渡过难关而富裕起来不得而知,但是显而易见,上等户因此无故破产的比比皆是。穷入没有富起来,富入却变得更穷了,其中很大一部分钱进入了国库。
这也是王安石与司马光争执许久,王雱问过林昭的问题,到底是藏富于民还是藏富于国?总而言之,一切变得有些怪怪的,总感觉有些不自然了。
而这种变化现在已经开始了,其他的州县已经很常见。因为钱塘县,林县令并没有用强制手段推行青苗钱,所以暂时并未出现严重状况。
既然上等户是纳税的主题,那为什么还要因此而破坏他的存在呢?这种舍本逐末,自毁长城的事情,林昭不愿意做!
于是决定,在担保入这件事情上,另寻他途径。
钱塘县确实有那么一些已经揭不开锅的百姓了,比如陈三一家,他们眼巴巴地等待着青苗钱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