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六艘主力舰已经占用了条约规定的主力舰总体排水量的百分之八十五,剩余的排水量不足两万吨。也就是说,如果〖中〗国在“华盛顿条约”作废之前开工建造“北京”级,等于违反了条约,将受到严厉的国际制裁并且给〖日〗本等敌对国制造打击〖中〗国的理由。
以当时的情况,别说建造,设计都会遭到国际社会谴责。
显然,冯承乾不想当出头鸟。
也正是如此,才促使冯承乾组建〖中〗国海军造船厂。不管怎么说,由海军直接控制的造船厂更容易控制,也更能帮助海军秘密完成战舰的设计工作以便在条约作废之后立即动工建造新式战舰。
这也没什么奇怪的,几乎所有“华盛顿条约”的缔约国都在这么做。
比如,〖日〗本就已经开始了“大和”级战列舰的设计工作,这种战舰不管是在吨位、还是在主炮口径上都超过了“华盛顿条约”的上限。此外,德意志第二帝国也在秘密进行“俾斯麦”级战列舰的设计工作美国则启动了“北卡罗来纳”级战列舰的造舰项目,英国皇家海军在秘密设计“乔治五世”级战列舰,连并不强大的法国海军都闻风而动,开始设计“黎塞留”级战列舰。
〖中〗国海军之前没有这么做,一是工业实力不够强大,二是没有合适的执行机构。
说白了,就是欠缺一座娄海军控制的造船厂。
当然,冯承乾需要的不是排水量在四万吨以上的主力舰,而是排水量在两万吨左右的防空战舰。
显然,〖中〗国并不缺乏建造这种战舰的工业力量,只是缺少正当的理由。
所幸的是,冯承乾身边有不少能力出众的舰船工程师,而且这些人大多参与过德意志第二帝国主力舰的设计工作,其中不少甚至为了跟随冯承乾来到〖中〗国,放弃了德意志第二帝国的国籍。
到一九三四年底“北京”级的设计工作已经相当完备了。
完备到什么程度呢?
后来建成的“北东级与当时的设计图纸最大的区别,就是高射炮的数量,主要xìng能指标都无明显差别。
当时“北京”级的设计指标是标准排水量一万八千吨、满载排水量二万一千吨,水线长度一百七十四米、宽二十二米,最大舰长一百七十七米、宽二十二点四米,标准吃水六点五米、最大吃水六点八米,最高航速三十三点五节、巡航速度十六节,最大续航力七千五百海里、最高航速时续航力二千七百五十海里:配备三座三联装二百四十毫米舰炮(正式建造时改为三座三联装二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