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后退的白人,在这支近乎疯狂的马队面前却连半分钟也没撑下来……马队呼啸而过,留下一地的尸体。
黄三德认识那个带头的,那个手执马刀,连砍下十几个白人头颅的年轻人,正是当初他带着去见过卜爷的那个家伙。可他怎么也想象不到,就是这样一个在他面前,在卜爷面前和和气气,比他大不了几岁的年轻人,杀起人来却这么狠,马刀过处,一颗颗白人的头颅就像是野草一样被收割一空。
“闪开——”
马队风一样杀过挤在街口的白人,可不等黄三等等人迎上去,对面却又传来了一声咆哮,马队更是丝毫不见减速,直冲而来,吓得一干因为救兵的到来而喜不自禁的华人又纷纷躲了回去,然后,他们就看到这支马队继续沿着唐人街向前冲杀了过去,不久,另一道街口又传来了一声声的惨叫。
“不到二十分钟,围攻唐人街的近万白人就被彻底杀败,然后,被五百华工骑兵追在后面,仿佛赶野狗一样追得四处乱蹿!而也正是那个时候,我们才知道,原来,黄种人也可以这样厉害,中国人也可以这样厉害,而白人,也远没有他们所表现来的那么强大。”——多年以后,黄三德这样在自己的回忆录里这样写道。
五百,对近万!差不多是一比二十的对决,可谁也没有想到,胜利者居然会是绝对少数的一方。可如果仔细想来,这似乎又很合情理……围攻唐人街的白人先是被华工在背后突袭,而且他们都是徒步,华工却是骑兵,除此之外,白***多都是平民,即便是有少量的警察、牛仔、枪手之类,也难以在这样的混战中起到什么作用。而最重要的,是白人根本没有任何的组织性!所以,在受到突袭,尤其是当华工骑兵以尽乎疯狂的杀戮直扑而来的时候,他们首先就吓破了胆……平民都是一样的。不管他是白人、黑人,还是黄种人,当一群手执染血杀器的凶人冲过来的时候,他们第一时间想到的大都只是一个字:躲!赶紧躲!当然,还有一种反应就是连反应都反应不及,面对敌人的进攻直接就吓得呆住了,这种人最倒霉,因为他们会被敌人毫不留情的收割掉生命,用自己的血去验证敌人的凶残,并惊吓着自己的同伴。当然,除去前面两种,还有一种,那就是足够冷静,或者足够胆大的一群人,这些人会想到反抗……可是,一般而言,这种人的数目会远远地少于前面两种人,甚至几百个人中也难以找到一个,而且,在受到多数人的情绪感染的情况下,依旧能够有这种反抗的勇气的,只会比原有的数目更加稀少。在这样一来,华工骑兵们受到的反抗更是微乎其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