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之后,小妹珠胎暗结,后来小妹产下一子。”
“他很像大哥,此后,他为我大金立下汗马功劳。”
“但是,他命里无子,与辽国大战临行前才与一位妾室有了一个孩子。”
“刀剑无眼,他死于疆场之上,再也看不到他的这个孩子了。”
“而这个孩子,不是旁人,正是襁褓中的这个女婴。”
“大哥,你是菩萨心肠,想必不会将自己的孙女拒之门外。”
“如今,我已老迈,大金前途未卜,这孩子若是留在大金,将来能不能生还,还是两说!”
“小妹不想让这孩子随大金陪葬。”
“所以,才出下策,将孩子送到重阳宫!”
“望大哥勿要怪罪,好生善待她!”
“小妹,完颜沐雪绝笔!”
哗!
当叶千秋看到最后。
直接让他都有些整不会了。
“这孩子,居然是王重阳和这什么完颜沐雪的孙女?”
“王重阳,定然就是王三了!”
“这信中还说了他当年在什么西京的剑仙风采,又和这完颜沐雪珠胎暗结。”
“这完颜沐雪还叫他什么知明大哥!”
“王三这小子,还真是有一手。”
“连孙女都搞出来了。”
“若是按辈分算,这小女婴,岂不是也算我的徒子徒孙?”
想到这里。
叶千秋对这襁褓中的小女婴倒是多了几分莫名的亲切感。
这信中字字恳切,应该不太会是假的。
不过,是真是假。
叶千秋也不太在意。
现在的问题是这小女婴,要在他的千秋岛待三千六百五十天!
那可是小十年啊!
从前,无论是谁掉入这千秋岛。
最长的也不过才能呆一百天!
可是这小女婴却是能足足呆十年!
看着小女婴的骨龄,大概也就是在个月左右。
十年之后。
她都是十一岁了!
想到这里。
叶千秋不免也有些头大。
头大的原因是因为,他活了这么大岁数,还没养过这么小的孩子。
这事儿,还真不好办。
这么大的孩子,是不是还得喝奶?
可是,这千秋岛上,还真没有奶水。
牛奶,羊奶,通通都没有。
想到这里。
叶千秋不禁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