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章 有人在捣鬼(3 / 6)

升迁 晨光路西法 5098 字 2021-06-10

量太差了。没过三年,主抓形象工程的书记调走了,人们才传说,那位书记大人的女儿在京城上学,那个“嫦娥奔月”是他女儿上大一时的杰作。后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上书,说“嫦娥奔月”放在路口妨碍交通,应该拆除。新一届领导班子顺应民意,果真拆除后修了一个水池子。

老百姓有这样的心态,徐君然心里面其实是理解的,形象工程的确成了一种变相的**。

人们一直有把“形象工程”与“政绩工程”混为一谈的倾向。实际上“形象工程”与“政绩工程”不是一回事。事实上,人们在说“形象工程”的时候,标准是混乱的、不清晰的。我们看到、听到的“形象工程”往往多在贫困或者不富裕的地方出现。好象富裕地区没有“形象工程”问题。但“形象工程”到底是指超出财力的建设,还是指超出必要的建设?如果所有超出财力的建设就算是“形象工程”,那么贫困地区为了解决发展必需而“集中精力办大事”又该如何理解?富裕地区超出必要的建设也不少,而且往往成了引人赞叹的成就标志。这又使人觉得一种建设算不算“形象工程”,重点不在于建设是否超出必要,而取决于财力是否足够。

如果说“政绩工程”以大大小小的私利而否定了自身的合理性,那么“形象工程”的不合理,不在于出发点上的自私,而在于内在逻辑的败坏。“形象工程”作为一种“为民众谋利益”的建设而出马,但设想的逻辑是民众并不知道自己的利益在何方。因此哪怕受到民众的反对也在所不惜。“形象工程”设想中的民众是一帮没有能力看到自己利益的愚民,必须由智慧的领导来安排命运。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工程的“出发点”如何,而在于不受欢迎的建设为什么能够上马,政府为何成为形象工程的提款机,社会何以成为权力者随意取予的对象。在这里,民意成了一个虚拟概念,被视为愚民的民众并没有进入决策过程,民意代表集聚的权力机关成了“形象工程”的全力配合者。“形象工程”与“政绩工程”的实质是民意不能决定决策结果。社会权力的专断内在地决定了“形象工程”与“政绩工程”的产生,所以真正的问题并非怎样制止“形象工程”。而是怎样制止社会权力的专断。

当然,这些都是后世的专家们总结出来的经验,徐君然虽然知道,却不能对任何人说。他更加明白,“政绩工程”四个字是美好甚至神圣的,不可以随便乱叫,它至少要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一是有利于国计民生;二是主事者出以公心。不谋求个人私利;三是经得起时间和实用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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