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蛮洲比多美滋有意思多了。“说起来,真应该感谢一下。”楚南毫不掩饰的点点头,阿夫伦曾经说过,在蛮洲除了比武力,比喝酒。比女人外。大家还会经常比财富!
这个财富,并不是拿出一堆金币放在对方面前就叫做富有了。蛮洲虽然地处比较偏远。民风比较彪悍,但在比财富方面,也不落后多美滋以及惠氏等国家。
丢出金币比赛看谁富有的这种方式,在蛮洲人的眼里也同样是土包子。
比武力?楚南多少还有点含糊,这年头天下龙逼人到处都有,就像那个凤凰女,如果不是几次三番都走了倒霉运。估计也是一超级强者的存在。只是她实在太倒霉了。
说到比财富,楚南到还真不怕。就算多美滋国的皇族拿出他们皇族珍藏了无数年地宝贝来跟他比,照样还是被楚南看在眼里。
如果不是为了低调,避免匹夫无罪,怀金有罪这种被人围攻地事情发生,楚南早已经想办法诏告天下,让圣元大陆的人知道,谁才是圣元第一首富!什么叫做真正地富有!
嚣张是不好的,低调是必须的,只是太过低调容易被人看不起,楚南正在努力学会着,该如何一点点把握着低调跟嚣张之间的度,把握不好那就是装B了,把握好了那就是龙B。
“我这里有两个不错的护腕。”楚南笑眯眯的伸手从怀中摸出要送的东西:“算是感谢逆天硬汉雷戈城主地礼物吧。”
在座地人集体眼睛善良,一对金黄色的金属护腕,上面雕刻着很俗套三头黄金龙。
颜色俗气,雕刻俗气!这两种俗气地东西放在一起,反而变得不会给人俗气的感觉,倒是有着几分真正的大气。
当然,外观这东西在蛮洲来说,并不算最重要的东西。在这块民风彪悍的土地上,真正吸引他们的最终,还是那强大的力量。
能够成为代表前来的,在各种中怎么也都不是废柴一类的存在,对于宝贝的鉴赏方面还是有着一定的能力。
楚南拿出护腕的那一瞬间,血修罗的眼睛顿时闪过一丝光芒,一旁的黄金族眼睛更是闪闪放光,作为黄金族的人对黄金色最是喜欢,这件魔法道具在强度上只是发挥出金属本身应该具有的强度,实在算不的什么上乘之作,但这上面流动的魔法元素,却让人多少有一种看不透的感觉。
“这个护腕我偶然所得。”楚南微笑的解说道:“马维娜的冰握之战争护腕。对于冰系魔法有着一定的抗性……”
百眼族这个擅长魔法的大族眼睛顿时一亮……
楚南接着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