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手,不在于能杀死敌人的数目,而在于能否把敌人吓住了不敢进攻。对于敌人这样的集群进攻,我相信就算是再厉害的狙击手,其杀敌人数也比不上一名普通的机枪手。所以我觉得自己应该发挥另一方面的作用……
“砰!”的一声枪响,一名正在跑动的美军身形一顿,连句惨叫声都来不及发出就头部中弹瘫倒在地。
我相信他是一名很有战斗经验的老兵,他很灵活的在弹坑之间窜来窜去,而且从弹坑里跳出来的时间和跑动的方向完全没有规律,有时在弹坑里不过停留几秒钟,有时甚至能长达几分钟。
我没有办法举着枪瞄准他所藏身的弹坑等着他,因为阵地前还有别的美军在往上冲,如果我这么做的话,无异于为了一棵树放弃一片森林。
所以我没有这么做,我要跟他比速度、比反应!我在一枪一枪的射杀其它冲上来的美军的同时,用眼角的余光分出一部份注意力监视着他藏身的弹坑。当他从弹坑中一跃而起时,我就迅速地把枪口转移到他的方向……
我在他就要扑进另一个弹坑的前一秒钟,成功的把他一枪打倒在地。
结果虽然是我赢了,但我却知道自己赢得很险,因为我只要慢一秒钟,他就能成功躲进弹坑,然后朝我军阵地抛出手雷!
“砰!砰!”紧接着又是两声枪响,两名一前一后抬着担架的美军,头部闪出一道微不可察的血光,然后双双朝山脚下滚去。担架失去了支撑重重往地上一摔,使担架上的那名美军抱着脚大声嚎叫起来。
他们是医护兵,本来不该死的。这要得益于597.9高地上陡峭的斜面,这斜面使得大多数受伤的美军都会往下滚一段距离。于是医护兵根本就不需要靠近前沿阵地就可以抢救到很多的伤员。他们距离我所在的地方足足有七十几米,在这个距离上,我根本就没有办法在烟雾中找到他们。
但很不幸的是,我在瞄准镜中模模糊糊地看到了两个红色的“十”字……
敌人就是敌人,不管他是不是医护兵。而且我知道,美军在战场上的医护兵也是男的,同样也是带着枪的战斗人员。所以我不假思索的就扣动了扳机!
“砰!”又是一声枪响,烟雾中又爆起了一道血花,让我意识到这一枪同样也没有落空。当然,我不敢保证这发子弹能打中敌人的头部,因为我根本就没有看到他的人。
我看不见他,他同样也看不见我,这是很浅显的道理。
或许正是这个原因,才让他掉以轻心不注意隐蔽,这也是他送命的原因。他高高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