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怎么的,平日能够暖身子的温酒,却怎么都暖不了他。
喝大半壶酒,却依旧是手脚冰凉。
他也没有多想,只觉得自己年纪大了。
征战数十年,让他伤坏了身子。
以往强壮的身体,也渐渐的变得孱弱起来。
老鞑子达尔哈是跟着努尔哈赤一起征战的老兵了,亲眼看着昔日的建州卫女真,如何一步步强大起来,最终变成如今雄踞北方的大清的。
而他,昔日一个只知道满山渔猎的野女真部落勇士,变成了一个地主老爷。
过上了他年轻的时候,做梦都没有想过的汉人地主老爷的日子。
也亲眼见证着,昔日庞然大物的大明,如何变成一个肥硕的猎物。
“今年,绝对会有好收成!”
他想到了今年的狩猎。
大清破关南下,席卷大明北直隶。而且规模,也远胜以往。
以明军那副胆小怕死的怂样,根本就挡不住他大清的大军。
这意味着,一旦大军归来,那必定是财货丰盈。
这一次达尔哈因为自己老了,没有去。
但是他的大儿子顶替了自己旗丁位置去了。
为了大儿子能够满载而归,达尔哈可是将他珍藏数十年的铁甲,硬弓统统给大儿子武装上了。
在这个时代,铁甲那就是战场上的大杀器。
披甲步兵,那是精锐中的精锐!
两军对阵厮杀,披甲的一方,那简直是堪称无敌的存在。
以自己大儿子那强壮的身体,再加上披着铁甲,那必定能够在战场上获得巨大收获。
到时候,必定能够给自己庄子增添一些农奴。
若是有可能的话,甚至还能有工匠。
这样的话,自己可以建造渔船,将海面利用起来,能够捕捞不少鱼获。
届时,自己庄子必定会蒸蒸日上!
想到这,老鞑子达尔哈不禁心中美滋滋的。
这日子,实在是太美了。
粮食庄稼鱼获都有,那自己庄子在金州卫,可就出名了。
谁提起他达尔哈,不得竖起大拇指,称赞一番?
他达尔哈,在战场上是猛虎,下了战场,在经营庄子上,那也是一把好手!
正美滋滋的想着,达尔哈鼻子抽了抽,突然脸色大变。
有异味!
不好!
是血腥味!
毕竟是征战数十年的老兵,老鞑子反应极快,放下酒壶,抄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