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角抽动着,一丝不明液体不由自主的开始向外涌出。
凯并没有苛求他们,第一次见到死人,第一次沾到人血,那种感觉他还记忆忧新,让这些士兵们尝试一下,绝对不是坏死。经历过生死的士兵,才是真正地士兵。
“看到了吧,这只是热身,还好墨铠的效果,比我想象中的要好很多,虽然赢得乱七八糟,不过维京输的也是糊里糊涂,大家是半斤对八两。不过总的来说。
还是维京军要强很多地,飓风师团只是装备好罢了。”海顿为费列格点评刚才的战斗。
“唉。死了好多人啊。”费列格叹了口气说道,他也算是经过真正血战的人,还亲自向周文赋发出起冲锋,当时只是一股热血,现在回忆起来,那时候还真是胡闹啊。
刚才这场战斗,居然死了五六十人,这还是因为有墨铠的保护,否则地话,只怕连五分钟都撑不过去。
战斗是胜利了,维京军也挂起了投降的白旗,可看看这一千飓风军,原本是骑兵,现在全变成步兵了,这打的是什么仗啊。
“知足吧,如果没有墨铠,刚才这一仗,你的一千人,一个也回不来的,还想打胜?这只部队,从指挥官到士兵,全都一样。”海顿摇头说道。
“那维京的铁甲铜人军呢?”费列格问道。
“那不同的,维京军讲究阵法合击之术,铁甲铜人又是维京军中的精英部队,他们更善于战阵,比我们奥克兰军强多了,这是他们优势,可是当他们处于劣势地时候就不行了,很容易被屠杀,刚才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当他们发现打不死你的士兵时,就乱了阵脚,损失惨重。
”
第二阵由威尔带队,同样是一千人马,这次奥克兰军被同样是精于步兵的哥特帝**选中。
一千长枪步军,排列成一个整齐的方阵,无论从哪一面进攻,面对的人数都是相同的,而这种长枪矩阵,最不怕的就是被敌人从背后偷袭,只需要转个身就可以应付自如了。
哥特在八大帝国中,排名第六,实力较弱,善守而不善功,长枪矩阵更被各国骑兵称之为刺猬阵法。
在战场上,只需要绕开它们就行了,只是在必须攻占地城市或者要塞地时候,才会正面进攻这只部队,虽然次数不会很多,却足够让人头痛的。
各帝国地精锐部队数量不等,象奥克兰的火烈鸟骑军,就足足有十个军团,一百万人,而恺撒帝国的精锐之师铁血战牛重骑,则只有三个军团三十万人。
哥特的长枪矩阵人数是八大帝国精锐中最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