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羊膳夹饭(1 / 3)

? 虽然名义上是福利企业,但是丰顺皮革公司在管理制度上与其实的一般企业并没有什么区别,对新员工试用期是三个月,并且残疾人工作的第一个星期是观察期,没有一分钱的工资。

十多年后的阿痴,依然十分清楚地记得,当时只有19岁,可以说稚气仍末脱尽的他,心中唯一的想法,就是告诉自己,一定要在这又臭又脏又累的地方留下来。

先前,半年多,那一个人孤独地关在房间里,盯着天花板等死的日子,他是真的过怕了。

这里,

至少,也是外面,

外面的,无比自由的,花花世界。

摆在一个一无所有,一事无成的人面前,最可怕的其实并不是失败,而是没有人生目标,一个人一旦失去的人生目标,那么他或者她的余生,必将只能在碌碌无为中苟延残喘。

尽管笨手笨脚,尽管已经累得满头汗水和汗衫尽湿,但是在午饭之前,晃晃悠悠的阿痴,依然在晃晃悠悠之中,修完了50张羊皮。

人的记忆,远远不如计算机,很多人都无法十多年前发生的无关痛痒的事原样重现,所以阿痴也并不是记得很清楚,丰顺公司在没按电铃和没装蒸汽锅炉之前,工人们吃饭的具体时间了,只是依稀还记得,那一天,在约在自己肚子感觉到开始咕咕叫的时候,一旁的谷维对笑着对他说了一句:

“嘿嘿嘿,好了,吃饭了,吃饭了。”

“食堂在哪里?哎呀,我好像忘记蒸饭了。”阿痴如是反问了谷维一句。

其实,阿痴的饭盒就放在了自行车的车篮里,和学生时代一个样,里面装的一半是饭,一半是菜,偶尔而放一块大肉进去,这样的“行军野饭装备”是既简单又实用,而且还能管饱。

饭盒,还是那只用了三年多的老饭盒,只是自己的背上,再也不可能有背上书包的机会了。

“这里不蒸饭,只饭要到家里去吃的,一个小时。”谷维说完,便又呵呵地一摇一晃地拐了出去,印象中,他总是很开心,具体地说,是他总是回家的时候很开心。

见谷维走了,阿痴也放下手中的砍刀,穿着高邦胶鞋就这么“咣咣咣”地向自己的破自行车方向冲了过去,尽管,他走起路来的样子十分难看,脚下的胶鞋还十分沉重,但是,他此时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因为时间就只有那么短短地一个小时。

阿痴在回家的路上,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往家的方向冲,最后终于只花了25分钟时间,便赶到家中,刚进家门,饿急了又渴急了的阿痴,欣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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