屁股,示意他动起来。
小约翰不满地撅撅嘴。
妈妈又打他屁屁了,还是当着这么多大人的面。
虽然这些大人们都是平常他很亲近的,可是还是有些伤自尊啊~
周岁大的小约翰已经有了远超同龄人的思维,他已经能记事了,而且记忆力同夏洛克与麦考夫属于同一级别的,据卷毛先生精确的观察,他们家的小儿子又是一枚智商超高的天才。
但是不知道是不是脑子太天才了,小约翰不大喜欢运动,这一点倒是和麦考夫有点像。
夏洛克对此有些不满,总是用些小伎俩让包子爬来爬去,全当做运动。
小约翰的长相融合了艾玛和夏洛克两人的精华,长大后必然是帅得让人舔屏的帅哥,还十分爱笑,小家伙情商也很高,善于运用自己的优势,总是把别人耍得团团转,这技能大概是传承自此道高手丽贝卡。
不过艾玛还是该怎么教,儿子再怎么天才也还小,没到夏洛克和麦考夫的段数,想想她都能搞点卷毛先生这个高龄天才儿童,一个小不点天才儿子对她来说还不在话下。
作为妈妈的艾玛不在乎儿子智商高低,她始终觉得最重要的还是要学做人,忠诚、善良、勇敢、谦逊、尊重、坚持、礼貌、同情心……都是必不可少的美德,她的希望就是儿子能够德行良好就好,至于其他的东西就任其发展,一切随缘。
所以艾玛更愿意小约翰多同华生相处,在她看来,这么多好友中,还是华生老好人与此比较靠近,华生善良,却不愚蠢,忠诚,富有同情心,但某种程度上又很勇敢与坚持。
可惜小约翰除了自家爹妈外,虽然也很亲近华生,但更加亲近麦考夫和丽贝卡。
小约翰爬在茶几上,看上去有些懒洋洋的,艾玛拿了个小棍子戳他屁屁,他才不情不愿地动弹一下。
大人们真是无聊啊~
但他知道母上大人的嘴巴有多厉害,虽然小小的脑袋再天才也还想不清楚为什么自家老妈无论什么事都能做到出口必中,可是他心里不情愿,却还不敢反抗。
小约翰眯起同卷毛先生如出一辙的犀利眼睛,扫视着桌子上抓周用的东西。
想了想,最终把手机和电脑叠在一起,抱到自己怀里。
“哇!选了我,选了我!他要做是黑客和飞贼啊!”E小姐惊喜道,扑上去抱着小包子就亲。
“才不是,分明就是要做卧底和特工。”丽贝卡霸气地道,上去抢过包子,同玛丽对视一眼。
“呵呵……我想这大概